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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佛山南海桂城京华店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18点击数:

1.招标条件 

广州酒家佛山南海桂城京华店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经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编码2101-440605-04-01-237934),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州酒家集团(佛山南海桂城)餐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出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京华广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了酒家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装修、厨房硬装、鱼池、软装摆设、地毯、灯饰、广告招牌制作等。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建安费10599213.43元,设计费236287.00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月   日,且须确保本工程在   年   月   日前工程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中标人收到招标人要求进场施工通知之日起计算,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内容:广州酒家佛山南海桂城京华店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内容包括:广州酒家佛山南海桂城京华店装修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根据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优化及深化施工图,达到施工图深度。

(2)提供后续工作服务。注:后续服务工作为招标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在工程施工期间继续提供的相关图纸的设计修改服务以及设计人员现场设计配合服务等。

(3)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工程包括室内装修、厨房硬装、鱼池、软装摆设、地毯、灯饰、广告招牌制作等。空调、厨具、燃气工程、消防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其他工作内容:经双方协商由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事项。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0835500.43元。其中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10599213.43元,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236287.00元。

 

2.5承包方式:

2.5.1本项目实行限额投资、限额设计、限额施工模式。以固定设计费折率、固定建安工程费折率进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包施工图设计、包报建、包施工、包设备及材料采购管理、包工期、包质量、包施工设计施工一体化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安全、文明施工(中标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造成人身安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负责),包税金、包移交、包竣工验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保修等相关的全部工作。

2.5.2本工程由中标人负责无条件办理报建、验收工作的一切手续及承担中标人应支付的费用;竣工时要求该工程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则招标人不予结算工程款。

2.5.3招标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2.6 工程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符合)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相应的施工、设计资质,具体如下:

(1)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每个联合体的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须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须在投标登记时确定,且一旦确定不得改变。若投标人为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质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成员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成员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

4.2.2.4 联合体各成员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成员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方。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人,则为招标公告4.2.1(1)资质的施工单位均应满足】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投标人须持有“建筑业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若为联合体投标,具有本公告要求的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的企业须持有“设计类企业”的诚信编号;具有本公告要求的施工资质且承担本项目施工工作的企业须持有“建筑类企业”的诚信编号。若指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符合招标公告设计资质的和招标公告施工资质的须同时获得“建筑类企业”和“设计类企业”类型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广东省以外的成员单位),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的数量及要求:

4.5.1.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拟派)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1.2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1.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1.4 需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1.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2对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数量和要求:

4.5.2.1 设计负责人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资质成员单位拟派),须具有建筑装饰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以人社部门或 人社部门授权机构 或 人社部门认可机构 或 人社部门备案授权机构颁发的为准。

4.5.2.2 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4.5.2.3 需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设计资质成员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设计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设计资质成员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员要求: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 标,由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拟派】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施工资质成员单位】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符合)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0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

þ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

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ý要求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

候选人公示前及时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          分。

7.1.2 开标时间:2021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投标文件按要求包装密封后,于投标截止前,由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    室   开标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8号三楼)。

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的交易员,还须另行提交投标人一名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代理人必须为同一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准)

注: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的投标人委托本地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酒家集团(佛山南海桂城)餐饮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广州龙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中央大街融和路16号京华广场7座

地    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大道119号502

联系人:区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433198144

联系电话:020-82219363 13580580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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