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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速冻车间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8点击数:

原网址链接:http://222.243.150.64:50680/project/21981.jspx?channelId=15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速冻车间建设项目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F(ZB)-20210701 项目编号:XTJS2021000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速冻车间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名称)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天易发改证明〔2018〕3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018-430321-14-03-019837,项目业主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二期)速冻车间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湘潭天易经开区湘南路以东、香樟路以西,玉龙路以北,山塘路以南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地块面积约17600㎡,速冻车间拟建建筑面积约30000㎡,建筑高度约10米,按工艺功能配套建设。 2.4投资估算:30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全额自筹;100% 2.6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及配套服务(包括速冻车间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配合规划报批和施工图审查,并在施工期提供后续服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100日,其中: R规划设计:设计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历天内完成优化后的规划方案设计文本。 R工艺设计:规划方案优化设计通过评审后,30日历天完成工艺设计方案报批。 R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方案审批后45日历天提交报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R后续服务:开工前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竣工后配合施工验收完成。 各阶段设计进度应满足业主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具体实施中再根据业主批准计划落实。总的进度要求以满足业主要求为原则,业主有权根据相关情况需求调整进度要求。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 ①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和轻纺行业(轻工工程或食品发酵烟草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②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原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或GD2级),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财务要求: R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3.2.3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无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情形,而受到行政处罚的。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R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体建筑面积15000㎡及以上的工业厂房新建工程设计项目; 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资料);时间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批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资料载明的时间为准。如以上资料中不能体现项目规模,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作为补充资料,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3.2.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2.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采取转账方式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 6.3采用银行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6.3.1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首页>下载专区>资料下载>正文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缴纳和到账查询操作方法) 6.3.2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所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6.4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四节投标保证规定,并将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6.4.1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6.4.2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6.4.3银行保函交由招标人保管。 6.5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详见首页>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查阅本项目采购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供应商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6.6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3月18日~2021年4月8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4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3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在开标会议的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10.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湘潭县建设工程造价站 ,电话 0731-57880315 。 11.其他 11.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1.2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天易经济开发示范园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97321592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006号(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谭梦婷 缪建伟 电 话:13467900676 17373201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