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6-02-11点击数:
本招标项目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4号厂房建设项目 已由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3-440113-04-01-6759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第三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4号厂房施工总承包项目第三方检测服务
2.1.2 工程建设规模: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修建4号厂房,共1栋楼总建筑面积:56478.62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8层,地下1层,总高度55.5米。建筑性质:工业厂房。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基础、建筑、结构、外立面、消防、装修(指定范围)、电气、给排水、通排风、弱电智能化、标识系统、绿化、道路广场等。耐火等级二级,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二类,属于高层工业建筑,抗震设防烈度六度。最大建筑高度为55.5米,最大单跨跨度10.0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56478.62㎡。
2.1.3 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65号
2.1.4 投资估算:人民币约1900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材料检测、结构检测、节能检测、智能检测、防雷及电气检测、消防检测、门窗检测、道路排水检测、海绵城市建设效果评估。具体检测方案及工程量清单需待确定中标人后,由其制定并报送政府监管部门(质监站)审批后确定。
2.3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所有服务项目完成并通过终审验收备案为止,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发出要求开始的日期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包括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全过程及竣工验收后需完成的相关服务。
2.4 最高投标限价:1900000.00元(含税)。
注:投标人未按要求报价或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标。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
③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号)规定。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2)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满足以下要求:
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证书认证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
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s://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190.html。
④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ywtb.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6年2月11日00时00分至2026年3月6日9时0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并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2.1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具体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 开标时间:2026年3月6日9时00分。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注: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http://ywtb.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6年3月6日8时45分至2026年3月6日9时00分;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对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当场作出答复,并在电子交易系统中如实记录。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ywtb.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p92/index.html)和广州酒家官方网(网址:http://www.gzr.com.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1招标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周工/020-39489103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65号
7.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电话:阮工/020-8364631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10-412号(时代地产中心)9楼招标代理部
7.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9489103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65号
7.4异议受理部门: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39489103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兴南大道565号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向招标人书面提出。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