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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特色馅料车间(一阶段)钢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26点击数:

招标编号:ZKGSF(ZB)-20203888

项目编号:XTJS20200025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特色馅料车间(一阶段)钢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钢材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特色馅料车间(一阶段)钢材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2.2 建设地点:湘潭天易经开区湘南路以东,香樟路以西,玉龙路以北,山塘路以南;

2.3 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包含的全部钢材的采购、制作、运输、装卸、保管等。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及施工图纸为准。

2.4 交货地点:湖南省湘潭县易俗河镇香樟路以西,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生产基地特色馅料车间建设项目地。

2.5 交货期:根据招标人进度要求供货,自招标人发出供货指令至全部供货完毕不超过30天。

2.6 质量保证期:一年。

2.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2 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现金、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其中保函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或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保函)。

5.2 现金和保函的担保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5.3 提交方式:

1)采用现金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各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账户信息不一致的情况,所递交的保证金视为无效。

2)采用保函的,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节“投标保证金”规定,并将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投标保证金采用保函的形式提交的,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公司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或保险公司保证保险,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专业担保公司是指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并取得银行一定额度授信的担保机构)

3)保证保险电子保单: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4 其他: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201026202011179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料,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1117900,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并在开标会议的现场身份验证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投标无效。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县建设工程造价站,监督电话:0731-57880315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湘潭天易经济开发示范园区

联 系 人:黄先生   杨先生

    话:020-39489145(15363188125)   15973215929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141401006号(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谭梦婷   肖曲

    话:13467900676   15080769896

12.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2.1  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12.2  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12.3  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12.4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